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在矿产资源管理领域意义重大。通过结合行政案例展开研究。能够更清晰地了解其在具体实践中的应用情况。还能够知晓其在具体实践中所产生的影响。
案例背景
某地有一家矿业企业。这家企业未按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规定办理相关开采登记延续手续。在此情形下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 行政案例,它仍继续进行矿产开采活动。此情况被当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发觉。该企业的开采行为已超出登记期限。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要求。故而管理部门决定对这家企业展开调查
调查过程
管理部门收集该企业开采许可证、生产记录等资料。之后实地勘查开采现场。发现企业存在登记期限问题。也发现企业开采过程中有超范围开采迹象。管理部门与企业负责人沟通。还询问相关工作人员。由此固定了一系列证据。这些证据为后续行政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法规适用
按照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规定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 行政案例,要是没有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。或者没有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。登记管理机关就会责令限期改正。要是逾期了还不改正。原发证机关就会吊销采矿许可证。在这个案例中。该企业没有按规定延续登记。这是符合这条法规适用情形的。
处理结果
管理部门要求企业在限期内改正。企业还得补办登记手续。要是过了限期还不改正。就会面临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。企业认识到错误后。积极进行配合。在限期内完成了相关手续的补办。避免了许可证被吊销的严重后果。
案例启示
这个案例给矿业企业提了个醒。矿业企业得严格按照《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》来。要按时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。还要合法合规地开采矿产资源。对管理部门来说。应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。要保证法规能够有效执行。你觉得这类行政案例。对规范矿产资源开采能起到多大作用?